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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行“企务公开、民主监督”
制度的实施办法(试行)
一、指导思想
1、推行企务公开、民主监督制度,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,以《企业法》、《职工代表大会条例》为准则,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,以企务公开为基础,以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、难点问题为重点,以强化职工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为核心,从探索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新途径出发,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,实现增强企业凝聚力,保证国有资产增值,企业增效,职工增收的目标。
二、
原则
1、党总支统一领导,承办部门具体负责,全厂职工监督执行;
2、企业改革,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大决策;
3、围绕职工关心的热点、难点以及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问题确定公开内容。企业科技秘密,商业秘密除外;
4、调动职工和经营者两个方面的积极性;
5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,需要让职工清楚,明白的事项;
6、从实际出发,循序渐近,注重实效,持之以恒;
三、“公开”程序:
1、提出“公开”事项:根据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或根据职代会提出的要求,由领导组责成有关部门提出的公开内容。
2、明确“公开”方式:根据“公开”内容和工作要求,由领导组提出公开的时限和范围及实施方式。
3、落实“公开”方案:公开内容通过后,“公开”办公室负责人督促承办部门及时、准确的予以落实。
4、建立“公开”档案:凡是向群众公开的内容,承办单位要经分管的领导审查后,交“公开”办公室存档。
5、反馈“公开”情况:企务公开监督领导组定期收集职工代表对公开内容的意见,建议并及时向企务公开领导组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改进或落实。
阳泉食品总厂有限公司党总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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